5月10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上海人大人科学发展研究院、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和浦东新区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的“法制与创新——构建自由贸易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制制度”的专题论坛在浦东新区图书馆举行。
在论坛正式开始之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会上海分会副秘书长顾萍对参加此次论坛的嘉宾、校友及各位来宾表示欢迎。紧接着,上海分会副会长刘楷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会上海分会自成立两周年以来的工作内容和成果。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创新促进处马文刚处长与世博地区开发管理委员会陆敏之常务副主任等分别作了精彩发言。
马文刚处长在发言中指出,此次论坛对上海建设自贸区和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自2010年成立发展至今,从最初的63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531平方公里,从以前6个园区扩大到现在的22个园区,不仅需要一部法律来协调园区里由各类行政部门挂牌的各区域不同条线之间的管理关系与利益关系,更需要建立一个上海市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希望通过此次论坛把更多法律界人士的目光,汇聚到自贸区和示范区的法制建设中来。
浦东新区世博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陆敏之在发言中则谈到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制建设:当前,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国家战略,正肩负着这样一个重要使命——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先行先试。一个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营商环境,首先应该是法治化的,法治方面的探索也将是自贸试验区一种重要而无形的“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率先构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实现自贸区背景下加快制度创新,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立法司法实践?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杨东教授、韩立余教授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博士等分别从不同领域作了精彩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针对自贸区国家准入规定、负面清单措施实施上谈到:“要破除传统立法模式,保证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区内相关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必要备案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在法律监管方面进行探索。”在谈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时,龙翼飞教授认为,“自贸区的建设必然会带来相应挑战。对于试验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进行相关的鼓励、保护、支持援助等服务。可以赋予管委会专利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处理权。同时应强化管理和执法统一,可以借鉴国外‘知识产权警察’等类似经验,强化法律的监督和落实。”
林晓镍副院长则结合浦东法院自贸区法庭一年多的实践谈到:“从司法实践过程中最能发现自贸区发展的问题和突破口,在更多的涉外商事审理中更好地适应从原先商品贸易诉讼到服务业贸易诉讼,更好地探索一级政府管理中的司法建设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在发言中建议:“自贸区建设要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创新实践,尤其是要注重金融制度的创新。尤其可以在股权众筹中进行探索,推进在自贸区背景下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法治是创新的第一生产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立余教授从管理制度创新是自贸区重大使命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自贸区背景下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明晰目标和路径,‘审批、备案、申报’间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法律效应又有何异同,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回答。”
各位专家、教授发言结束后,还与现场听众及其他嘉宾进行互动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教授、杨东教授、韩立余教授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就构建自由贸易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制制度分别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针对性问题。而这些问题、建议和意见也将会带到在浦东自贸区扩区后的实践中,尤其是在世博地区的一线探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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