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有些证明是必须的,但没有建章立制说清楚,公众不理解
■应对:公民信息一卡通可全国联网查询,将可消除“奇葩证明”
晨报记者 杨育才
5月17日,全国助残日。郑州的刘先生在公交车上出示自己的残疾证,想免费乘车,却遭到售票员的拒绝,售票员要求他证明残疾证是真的。
这是一个“看证不看脸”的时代。自从李克强总理批评“证明你妈是你妈”之后,各种“奇葩证明”都被翻了出来。单身证明、不扰民证明、无私生子证明,诸如此类,让老百姓苦不堪言,也让派出所和居委会不堪重负。
“奇葩证明”的存在,是因为社会信任度低,还是机构利用“证明”敛财?新闻晨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户籍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王太元教授。王教授认为,“奇葩证明”源于奇葩的社会管理,该规范、严格的没有严格规范,没要求的又各自发挥。正在建设中的我国公民信息一卡通系统,将可以消除这些“奇葩证明”。
银行要“奇葩证明”最多
在各类需要证明的机构中,银行被曝光是要求“奇葩证明”最多的。日前,四川成都的周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周女士的父亲刚刚去世,在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周女士发现有三本存折,金额一共是300多元,但周女士不知道父亲存折的密码。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说,要取出这些钱,首先要证明她具有合法继承权,要去公证处开一份《继承权公证书》,证明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或其他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这份遗产。
多次电话沟通后,周女士才搞明白,首先要证明爷爷奶奶已去世。实际上两位老人都已经离世三十多年,没有任何死亡证明文件;其次,还要证明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公证处还提示说,如果她父亲有其他的非婚子女,即私生子,也算合法继承人。
这可难住了周女士。她先后跑到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工作单位以及公证处,结果既没有得到需要的证明,还被告知公证处将会收取200元-400元的公证费,这和存折里的钱差不多,周女士只好放弃。
然而,在银行看来,周女士要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目的是保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昨天下午,沪上一家商业银行五角场支行的营业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按照银行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如果继承人要支取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享有继承权的证明,即经过公证的继承证明书。
派出所、社区开得最多
在所有需要的证明中,很大一部分都需要由派出所来开具,这也使得派出所的民警们在“阅尽”天下“奇葩证明”的同时也不堪重负。
昨天下午,一位不愿具名的派出所民警告诉晨报记者,开得最多的是证明“我是我”的证明。这类证明主要是保险公司、银行需要,因为当事人在存款或者投保时使用的名字和现在不同,或者同音不同字,有的生日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派出所并不是对所有人都知根知底的,如果没有材料证明真的是同一个人,我们也不能随便开这样的证明。”
总理所批评的证明“我妈是我妈”,也是派出所民警经常遇到的。根据媒体报道,这一类证明,主要在办理出国相关公证手续时,要证明亲属关系。尽管户口簿上的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就是最好的证明,但公证部门仍需要派出所另外开具证明; 如果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民警还得通过社区、居民、当事人单位等进行调查,这些调查本来应该由公证处来做。
无犯罪记录证明,即证明当事人“是好人”,也是派出所民警经常遇到的。据悉,在招聘保安、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等特种员工时,确实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其他岗位的招聘并没有这一硬性要求。而且即便需要,也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应聘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函索取,而不是由应聘者本人前往派出所开具。
社区居委会,则是继派出所之后被要求开具“奇葩证明”最多的。据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蓝天居委会了解到,社区能够开具的证明,只与社区工作范围相关,比如居民居住证明,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等;如果超出社区工作的范围,需要向街道办请示批准之后才能盖章。另外一些和社区工作无关的证明,比如务工就业证明、单身证明以及收入(贫困)证明,社区都无法开具。
“奇葩证明”并非完全多余
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奇葩证明”?这些证明都有存在的必要吗?
昨天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各类证明应分别来看,有些证明的确是必须的,有些“奇葩证明”则是多余甚至错误的。
●第一类,在办理相关民事甚至刑事法律事务时绝对必须的。
这类证明包括,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健在或失踪、死亡证明等。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类证明有些出证过程太复杂,有些则收费过高。王太元说,对于这一类证明,应当立法规范其求索、出具、采信全过程。
●第二类:也是必须的,但没有事先建章立制说清楚,因而公众不理解反而怪罪依法办事的人。
比如前述银行要求证明取款人是唯一合法继承人,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后发现,是必须的,无法证明的话,她确实无法取走亡父的存款。但媒体“证明我爸没有私生子”的炒作加重了这种不理解。
●第三类:证明本身是必须的,但出证人错误。
比如银行、保险公司或者邮局需要的“我是我”证明,也是需要的,但提供证明的主体未必一定是“我自己”。比如收款人、收件人姓名写错时,责任应该由汇款人或者发件人承担,证明“我是我”的主体也应该是汇款人或发件人,而不是收件人。正确的流程,应该银行、邮局退回给汇款人或发件人改正。像目前这样,由收件人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个证明,就让人取走钱物,看起来很方便,但其实是违规操作。
●第四类:完全就是不必要甚至错误的。
王太元说,比如交通违章依法应当接受处罚,找社区开“贫困证明”以少交罚款,这是很滑稽的事情。贫困不应成为逃脱惩处的理由,开这样的证明,其实是鼓励违规违法,社会效果更糟。
[ 追 问 ]
为什么居委会要开100多项证明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2月,77岁的西安市碑林区居民王克明怒冲冲地来到文艺南路社区居委会。因为过年期间给小孙子的1100元压岁钱被小孙子无意撕碎了,王克明去银行更换残币,而银行却必须要社区开具情况证明,证明“残币不是故意破坏的”。不过,好在社区考虑到老人家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具了证明。“要说我们也不清楚实际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文艺南路社区委员会主任韩静说,社区居委会有198项工作,要开不少于100项的证明。“学校、食药、公安、工商、银行、公证处……这些单位都要我们盖章子开证明。”
韩静介绍说,还有许多证明事项需要由社区居委会开具:学校发放助学金要开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继承公证要开家庭关系证明、流动人口子女打疫苗要开居住证明、存款单丢失要开丢失证明……这些事项居委会事实上很难了解,而且往往成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导火索。
但社区居委会缺乏查询手段导致证明乏力。对于居委会来说,缺乏相应查询手段,使得其在出具证明时缺少“实打实”的证据。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红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杨雄表示,比如办理许多事项都需要开居民收入证明,但居委会哪能摸清楚居民的收入情况,特别是还牵涉到各种福利和隐性收入。
易发纠纷的考量致使“连串证明层出”。居委会出具一些证明之所以过程繁琐复杂,成为“连串证明”,归根结底在于相关部门避免风险和纠纷的考量。
租住在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红会社区的外地人王丰收不慎将房东的电卡丢失,电力公司要求他必须让原持卡人在社区居委会开具丢失证明才能补办。他找到房东后发现,原持卡人是房东已经过世的父亲。这样,他只好让居委会给他开具一连串的证明:既要开具电卡丢失证明,又要证明他和房东的租住关系,还要证明房东父亲已经去世。
“我们社区内有住户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不仅要我们开证明,还必须要由居委会写‘同意’二字”,碑林区一位社区委员会主任说道,“我们咋能同意别人开不开公司呢?”
为何社区会为“奇葩证明”所累?不少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许多职能部门的工作到基层都下沉到社区居委会中,但居委会的权力和要求则相去甚远。
甚至还出现一种担心:随着“简政放权”的大力推进,会不会有更多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下放到早已不堪重负的社区居委会?
[ 溯 源 ]
“奇葩管理”导致权力集中,事务分散
“解决‘奇葩证明’问题,其实是解决‘奇葩管理’、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问题。”王太元说。
王太元认为,首先是一些管理的主体很“奇葩”。比如公证处,说他是国家机关吧,却事事收费,而且费用还不低; 说他是企业吧,他却执行的是法律事项的证明,而且还不对证明负责。
此外,在管理程序和机制上也是“奇葩”的。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弊端并未完全消除,一件事情总要经过三五个、十来个甚至几十个“相关部门”的“管理”,导致权力集中、事务分散,公众疲于奔命,管理部门则忙于盖章。
“为什么需要证明?需要什么证明?该由谁按什么程序出具?出具方不出具或者接收方不认可,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这些规范都没有。”王太元表示,缺乏这些管理机制,老百姓不得不四处奔波,却难免被索要证明、出具证明、拒绝出证、拒绝采信的各“有关方面”、“有关单位”、“有关人员”踢来踢去。
[ 应 对 ]
公民信息一卡通可全国联网查身份
“这些奇葩管理,实质上是过去陈旧的管理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法治国家和开放社会的结果,既让公众为难,也让管理者受累,于公于私、对上对下有百害而无一利。”王太元教授说。
如何解决这些“奇葩管理”,以杜绝众多的“奇葩证明”呢?王太元教授认为,政府正在逐个领域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不能要求再来一个“证明清单”。
“公民信息一卡通或可解决这个问题。”王太元透露,居民身份证目前正在清理整顿,以便彻底实现一人一证、相伴终生;公民信息一卡通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也正在建设当中。
今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统一共享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探索建立公民所有信息的一卡通制度。全国公安机关从去年已开始清理整顿户口登记管理,将在明年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未来可在此基础上逐步联网加入个人信息,最终形成一卡通。
“从信息管理的层面,信息一卡通可以解决大部分乱要证明、乱出证明、乱用证明的问题。”王太元透露,在社会管理中已经登记、确认的信息,既不能向公众随意索取,也不需要向主管部门索取,只需要由申请人出具公民信息一卡通,或者由需要的机构向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调阅。
王太元认为,信息一卡通将能实现“让信息交流、不让群众跑步”的设想,从而不再浪费大量人财物力,还能够防止四处请托甚至贿赂管理者、改造甚至伪造各种证明、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