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黄慧青 通讯员 施坚轩
昨天上午11时,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陈辐宽、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陆建强介绍了巿检三分院的管辖范围、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等。
三分院集中管理专门案件
据了解,依托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设立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过指定管辖集中办理跨行政区划检察案件,既有利于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也有利于改变目前司法权过度依赖行政权的现状,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扰,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处、行政检察处两个专门的内设机构,依法对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市检察一分院、二分院近几年检察业务办案量增幅较大,所办理的各类检察案件数量从2011年到2013年增幅达18%。在此情况下,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的人员、职能调整,可有效缓解一分院、二分院的办案压力,实现对各分院办理案件的合理分配,确保检察权高效运行。除此之外,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可以把相关的检察业务集中管辖,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规范适用,有利于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办案水平,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谈及三分院与一分院和二分院的区别时,陈辐宽说,三分院是跨行政区划对专门案件集中管理的检察院,不像一分院、二分院以地区划分。
三分院管辖范围确定
陈辐宽介绍,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的管辖范围包括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等。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自2015年1月1日起受理所管辖的案件。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对于管辖范围的案件依法行使检察职能。除此之外,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及检察职能保持不变。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托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设立,并在原有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整合为12个内设机构。其中,新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处,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将原民事行政检察处分设为民事检察处和行政检察处,新设的民事检察处主要负责对跨地区重大民商事以及海事诉讼案件进行法律监督,新设的行政检察处主要负责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法律监督。设立新的反贪污贿赂局,主要履行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新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处,主要履行原监所、社区检察职能,负责对刑事执行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人员将实行分类管理,按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配备,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